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孙爽
武汉市东西湖一小区部分垃圾桶桶盖缺失,致使垃圾暴露,城管执法队员提示一个多月后,小区物业依然未整改到位。7月5日,东西湖区径河街城管执法队对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开出了。这是武汉市第一起因垃圾桶盖缺失,而开出的第一例罚单。

5月18日上午,东西湖区径河街城管执法队城管队员巡查时,发现金山大道某小区附近发现有些装满生活垃圾的垃圾桶桶盖缺失,垃圾桶露天敞开着,少量垃圾掉落在地面上。

“桶盖缺失,不仅影响生活垃圾的正常收集,还影响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城管队员立即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法规宣传教育,小区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态度诚恳,承诺将会按要求加盖垃圾桶盖,确保垃圾桶正常使用,整洁完好。

6月底,城管队员再次复查到该小区时,发现该小区的个别垃圾桶盖依旧缺失,垃圾桶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小区物业公司未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违反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城管队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对物业公司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7月5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径河街城管执法队接受调查,城管队员再次进行宣传教育,并依法给物业公司开出1600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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