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河北省“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工作研究和试点”任务,保定市民政局牵头,由保定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保定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部分社工机构、高校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题研究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过摸底调研、座谈交流、制定方案、试点实施等环节,于2021年6月上旬制定出台了《指引》,并下发各县(市、区)民政局实行。(记者 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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