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张伟
江夏区乌龙泉街道城管队员巡查发现,有人向一栋厂房内运送生产设备。而该厂房是违法建筑,为减少损失,城管队员与街道苦劝近2个月,当事人同意拆除违建。7月6日,乌龙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帮拆746平方米违建厂房。


今年5月,江夏区乌龙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乌龙泉街灵山村陈伯禹湾有人运送生产设备到一栋历史遗留建筑物内,用于生产经营。经深入调查,该处构筑物是当地村民在2006年期间利用节假日私自搭建的厂房属于存量违法建设。考虑到建筑物建设年限久远,为避免强制拆除,可能会造成群体纠纷,乌龙泉街道办事处联合街综合中心执法人员,在2个月内坚持上门做政策宣传引导工作,该违建当事人从起初不愿意配合,到慢慢认识错误,最后主动配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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