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陈俊 通讯员向媛 王小艳)酒驾后连撞三车逃逸,恩施男子李某害怕担责,便打电话叫好友罗某从百余里外的咸丰县赶来“顶包”,哪知漏洞百出,最终落得双双被拘。7月7日,恩施市公安局通报,罗某因提供虚假证言,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被行政拘留7日,酒司机李某被拘留20日。
“我的小车在板桥小区被别人撞了,现场找不到肇事司机,请求处理。” 6月13日早上6时许,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勘察,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轿车、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一辆非机动车均遭到不同程度撞击,通过查看受损轿车行车记录仪,确定肇事车辆于当日凌晨2点多将路边3辆车擦撞后扬长而去。
正当民警现场询问时,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跑过来,自称是肇事司机罗某。“我们当时就询问他一些基本情况,几点钟发生的交通事故,该男子回答凌晨四点多。”民警发现时间对不上,出于职业敏感,立即意识到这起交通事故很有可能暗藏蹊跷,便反复询问对方事发经过、行车轨迹等,罗某的陈述漏洞百出,自相矛盾。
因罗某无法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被交警现场识破,遂移交到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在大量证据面前,当事人罗某最终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对自己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家住咸丰县的罗某当天凌晨4点接到朋友李某电话,称自己酒后驾车在小区将别人的车擦撞了,回家后越想越怕,让他快点赶来恩施帮忙“顶包”。出于朋友情谊,罗某便深夜从咸丰开车100多里赶往事发地,刚到现场就看着交警正在处理事故,便直接上前谎称自己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因与朋友沟通不够,对事故的全过程不了解,面对询问始终闪烁其辞被识破。
随后,民警前往肇事司机李某的住所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是因为自己心存侥幸,喝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害怕担责,便喊朋友过来“顶包”。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罗某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肇事酒司机李某因两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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