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戴小巍 江玉卉)“感谢你们将我的实际困难放在心上,有了你们的帮助,我身上受过的伤不仅恢复了,心里也暖暖的。”前不久,在黄冈市红安县八里湾镇宝剑桥村,村民刘某某从红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手中接过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自内心地表示感谢。
刘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他和被告人小刘是同垸村民。小刘听到刘某某在屋外指桑骂槐指责自己,便随手拿起鱼叉冲出家门,朝骑车路过家门口的刘某某刺去,随后便加速逃离。经鉴定:刘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红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案发后,由于被告人小刘无赔偿能力,刘某某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2020年5月,刘某某来到红安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判决罪名错误、量刑畸轻为由进行刑事申诉,红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肖志飞亲自接访,现场进行释理说法。
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6月9日,该院第五检察部就此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为申诉人刘某某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公开透明地就申诉人关心的罪名认定、所判刑罚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为缓解刘某某的家庭困难,该院经过调查,依法启动对刘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最终政法委批准给予刘某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
前不久,该院组织公开发放活动,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刘某某手中。
肖志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今年3月以来,该院结合检察职能,向6名受到刑事犯罪侵害、身心遭受严重创伤、没有及时得到赔偿救助的困难家庭对象,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余元,真心实意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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