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开过水洼不减速
溅路人一身污水
遇到这样的事情
多数人会默默认栽
不过,有人就要较真!
日前,江苏苏州昆山警方公布了
一起男子因被汽车溅水而报警案例
结果令人舒适……
事发当天
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
等待红绿灯时
被一辆走非机动车道的汽车
溅了一身水
这位男子没有默默忍受
而是立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
涉事车辆已经离开
经过查看公共视频
民警发现该车辆确实存在
经过漫水路段没有减速慢行
导致水花溅了行人一身水的
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随后联系轿车驾驶人郭某
到中队接受处理
郭某表示
自己在路口遇到堵车、工作又急
他就直接往旁边非机动车道开
路过坑洼路段没有减速
溅了对方一身水

△资料图
最终
郭某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及机动车经过漫水路段或漫水桥时
未低速通过的两项违法行为
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各50元罚款
警方提醒
行车溅水的情况常有发生,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综合江苏新闻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