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刘丁维)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省委、省政府近日研究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7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措施》相关情况。
《措施》围绕降低经营成本、原材料成本、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定了20项具有含金量的具体举措。具体包括:改革电费收缴模式,降低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率,执行制度性减税,降低交通运输、宽带、民航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少涉企保证金等。
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主任刘蕲冈介绍:“对涉企保证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原则上都予以取消;有法定依据但有额度幅度的,根据实际定额度,有条件的尽可能下调。《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事项从23项减少到12项,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占,使我省成为全国涉企保证金最少省份之一。”
省财政厅还积极指导各预算单位加快实施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要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在此范围之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需预留该部分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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