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7月16日讯 “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我,我孝敬父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领取了居住权证明书,他们就能安心了。”7月15日,法国华侨朱女士与父母在硚口区政务中心申请办理了该区首个居住权证明,这也是硚口区在《民法典》颁布后颁发的首本新版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朱女士说,父母年事已高,为避免将来通过司法途径确认产权归属,便提前安排了身后事,已将位于汉西二路的一套房屋赠予她。
今年7月1日起,武汉市全面实施居住权登记。朱女士得知政策后,专程回国与父母过来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登记事由”一栏勾选“居住权”,双方约定有效期为“本人父母有生之年”。
考虑到大热天老人出门辛苦,不动产窗口人员特事特办,1个小时便完成了登记手续,当即为其出证。“居住权是对父母的一种承诺,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你们把政策解释得很清楚,老人安心,子女也放心!”朱女士为硚口政务的高效服务点赞。

朱女士(右)领到了硚口区首个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通讯员刘郑苗 供图
不动产窗口人员提醒,住宅居住权由房主本人持产权证和居住权人一起到政务中心申请。有贷款的住房需要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设立居住权。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出台以来,新设立的居住权登记备受群众关注,近期相关咨询量也逐渐增加,分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条例进行系统学习,了解居住权登记类型、受理过程中的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制定居住权办事指南,做好特殊问题的应急预案,确保居住权登记顺利落地实施。
(长江日报记者万凌 通讯员李放军 詹鸥 刘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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