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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田长制” 实施“增违挂钩” 湖北建立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1日07:16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通讯员 胡志喜 实习生 黄赵银

为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近日我省印发通知,明确建立用地预审前置、推行“田长制”、实施“增违挂钩”制度, 建立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

避免未批先建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耕地保护督察、“大棚房”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等专项行动情况来看,我省土地违法仍居高不下,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坚决遏制违法问题任务仍很艰巨。

通知明确,将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各个专项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等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我省村庄规划正加快进行,实现应编尽编,为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空间,从源头防止后期乱占土地。”省市县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年度项目库建设,将“十四五”重大项目纳入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不得按重大项目报批,从源头解决项目谋划报批“两张皮”问题。项目建设提前介入,科学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发挥用地预审前置把关作用。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加快用地报批进度,避免重大项目出现边报边建、未批先建等程序性违法问题,助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合理保障需求,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同时保障规范农村三产融合用地,助推乡村振兴。

违法占耕地扣用地指标

“为确保各地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我省还将强化奖惩机制。”该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要细化考核指标设置,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土地督察整改等纳入考核指标并作为重要评分依据。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将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单元,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体系,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干部绩效评价,制定对乡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措施,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予以惩戒。

目前,我省正在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等实施“增违挂钩”,对违法占用耕地年度内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按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扣除(冻结)该地区储备补充耕地指标,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两倍扣减,扣减至零的一律暂停用地审批。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上一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用地总量的15%予以扣减市(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原则上扣减不超过年度计划的15%。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探索建立乡镇村考核与遏制违法用地挂钩的机制,加强乡镇村对违法用地行为的自我管控,配强执法人员,加大基层执法经费投入,压实乡镇执法责任。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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