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高梓健

“礼让斑马线”,共倡交通文明新风尚,近年来,在武汉交警推动下,广大驾驶员礼让行人意识日益增强。7月22日上午7时30分,武汉市武昌区交警再次展开“机动车礼让行人”专项宣传整治行动。

上午7时30分,在武昌区洪山路东三路路口,武昌区交通大队副大队长熊志军带队,汉警快骑机动中队中队长王波、五中队副中队长柳明珠等人开展宣传整治。7时50分左右,一辆白色小型汽车从东三路准备右转进入洪山路,看到有路边行人准备通行,白色小型汽车主动停车礼让行人先行。在一旁执勤的交警毛欧阳见状,竖起大拇指给车内驾驶员点赞。随后,驾驶员王女士将车停放在路边,对交警点赞进行回礼感谢,并表示礼让行人是每一名驾驶员的基本素养。

上午8时许,一辆棕色越野车右转进入洪山路,见到行人在斑马线通行,驾驶员并未礼让,而是按鸣笛催促行人让行,交警当即将该车拦停。经过现场教育,驾驶员刘女士对自己未礼让行人的驾驶行为表示后悔,并表明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礼貌停车避让行人。
武昌区交通大队介绍,此次组织了渣土车行业代表、街道志愿者参与到“机动车礼让行人”宣传整治行动中,并结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同步对非机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综合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3560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
13570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
13580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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