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天天315 | 销售假冒“冠军”“耐克”服装 海口两商家“吃”罚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20:23 来源: 南海网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7日(记者 蒙健)因销售侵犯“耐克”“冠军” 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短袖、风衣、长裤等服装,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宝盛服装店、海口龙华好哥服装商行依法分别予以罚款24997元、17168元。

据介绍,今年4月26日,根据广州市联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金龙路上邦百汇城海口龙华宝盛服装店进行检查,发现该服装店有销售涉嫌侵犯“耐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鞋等商品。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将该店内的侵权产品予以查扣,并立案调查处理。

经调查,今年4月初,海口龙华宝盛服装店从天津沐心权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耐克”短袖、外套(风衣)、短裤、裙子、单肩包、帽子约500多件,上述商品按销售价计算经营额为24997元。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NIKE INNOVATB C.V代理人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海口龙华宝盛服装店销售的产品,属于非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生产或授权生产,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5月7日,执法人员接到上海权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举报,对上邦百汇城商铺的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有销售涉嫌侵犯“冠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经执法人员调查,2020年6月2日海口龙华好哥服装商行从福建省奥儿服饰有限公司进货,共购进136件标有“冠军”标志的服装。

经“冠军”注册商标专用权人HBI品牌服饰企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鉴定上述标有“冠军”商标标识的136件服装,属于非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生产或授权生产,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口龙华宝盛服装店销售的耐克短袖、耐克短裤、耐克长裤上标有“耐克”标志,以及海口龙华好哥服装商行销售标有“冠军”标志的服装,与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中的服装同种商品,其使用的“耐克”标志、“冠军”标志与注册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的,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宝盛服装店没收侵犯“耐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耐克外套(风衣)8件、耐克单肩包2个、耐克帽子20个、耐克裙子3条,耐克短袖256件、耐克短裤147条、耐克长裤69条,并处罚款24997元;依法对海口龙华好哥服装商行没收侵犯“冠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136件,并罚款17168元。

【责任编辑:李琛】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