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丁维
近日,水利部发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武汉市江夏区、枝江市、谷城县、枣阳市、钟祥市、安陆市、江陵县、咸安区、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等湖北10个县(市、区)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

在此前水利部公布的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中,武汉市黄陂区、大冶市、房县、宜都市、沙洋县、京山市、孝昌县、汉川市、松滋市、恩施市、天门市等11个市(县、区)入选。截至目前,湖北共21个市(县、区)被水利部选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全省县级行政区建成率超20%。
据悉,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水利部纳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第一批)》的唯一项目。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克服疫情汛期影响,把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作为践行节水优先方针、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升用水效率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取得明显效果。下一步,湖北将进一步加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度,到2022年,我省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鄂北地区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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