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7月28日讯 “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28日一早,在青山区劳动监察大队,陈茂强和同伴们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了近7个月的工资,他高兴地说道。
陈茂强是湖北阳新县人,去年底,他在青山区建设四路某建筑工地做了一个月木工,但都快大年三十了,陈茂强依然没收到工资。他打电话给当时的劳务承包人,对方谎称已经把他和另外4人的账单报给了自己所属的劳务公司,要他们等待。
陈茂强找到青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劳务公司下达了法律文书,虽然劳务公司配合了调查,但由于劳务承包人一直不与所属的劳务公司办理结算,导致公司无法核实数据,工资无法支付。今年6月,武汉市作风巡查第六组巡查发现后,高度重视此案件,及时交办青山区委,要求立即督促整改,为农民工兄弟们讨回血汗钱。

农民工们收到了拖欠的工资。 长江日报记者覃柳玮 摄
据了解,青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一直在跟进该案件,副队长邹福兵跑了很多次工地,但案件中的劳务承包人拒不见面。“前不久,终于把他堵到了,劳务承包人承认了拖欠工资的事实,他写了一个情况说明。”
拿到劳务承包人的说明后,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邹福兵要求该劳务公司先行为农民工付款,后续追偿由公司自行与承包人解决。28日当天,劳务公司共向5名农民工支付了18165元的拖欠工资。
邹福兵介绍,建筑工程用工人数多,有些企业和农民工个人怕麻烦,不愿意签到、打卡,造成工地人员管理不规范,该案件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农民工在选择工作时一定要选择合法、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同时要配合好公司的管理,用制度保障自身的权益。
(长江日报记者覃柳玮 通讯员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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