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上楼”风险大
何为高层建筑?依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了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前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后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公寓、办公、商业、体育、医疗建筑等。
“低于这两个高度的建筑不应被称为高层民用建筑,不在此次《规定》范围。”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科长刘丙涛说。
如今,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经济等优势,已经成为居民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之一。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
今年5月,成都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自行车起火,造成包括1名5个月大婴儿在内的5人受伤。事件发生后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引发网友关注,如何将悲剧关在楼门之外、怎样对电动车进行安全有效充电和使用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
走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小区楼门前尽管都张贴了禁止在楼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消防安全提示,但居民推车上楼仍是常态。一些居民为了充电方便,从所住楼层用充电插板连接成“加长版”充电线,延长至楼下为电动自行车甚至电动汽车充电。
“生活中常见的电动车起火大多由电池‘热失控’导致。”爱玛科技集团中央研究院院长肖冰介绍说,当前市面上存在一些二次回收和翻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比较容易引起事故发生。此外,以外卖骑手、快递配送行业人员为主的使用人群在实际中为了增加配送量也会超载使用车辆,部分人还会对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进行改装以达到提速等目的,这些都势必加重车辆电池的负担,导致电池出现“热失控”。
什么情形下当罚?谁来罚,罚多少?
刘丙涛说,《规定》比较清晰地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在什么地方停放和充电的行为将受到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拒不改正”四个字。“一般情况下,当执法人员初次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时,会要求单位和个人立即改正,并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上签字。如果复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改正,那么就会触发处罚机制。”
《规定》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刘丙涛说,“也就是说,违反《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000元罚款。”
同时,《规定》也对物业单位应承担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规定》第十条提到,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能否堵住电动车进楼入户的漏洞?
刘丙涛说,对于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和充电的行为,此前公安部2017年曾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但此通告对于如何处罚并未做明确说明。”
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有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过道或楼梯间等部位。“《规定》明确了如何处罚的问题,将为执法人员提供法规依据和威慑力,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发生。”刘丙涛说。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并未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可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室(户)内停放或者充电,对于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进楼的行为同样未做规定。”刘丙涛说,“无论是单位或个人都要意识到,只要将电动自行车推回室内家中,就有发生火灾的风险,尤其是劣质、改装的电池,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化解电动车充电问题需多方努力
天津市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助理工程师刘圣阳认为,在解决社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上,只有进一步推动智能充电桩、电梯感应报警器等智能终端设备的安装使用,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电动车进楼入户的问题。
《规定》第三十七条提到,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记者调查发现,在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牵头协调的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进社区目前在天津市开展得比较顺利。
不久前,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以技防手段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目前,已在天津初步建成充电桩750个,服务居民6000余人,并且随着智慧安全社区的发展,充电桩也在持续建设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能源部市场总监刘继晴告诉记者,基于国家规范电动车充电要求,该公司正依托遍布全国的物业资源、可视可管可控的智能监控平台在社区集中部署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并以互联网为依托,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智慧安全社区综合解决方案。
同时,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选址、建设、资金筹备等问题的决策上,社区党组织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在天津市红桥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帮助社区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难”进社区的行动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天津市红桥区和苑街道和苑家园社区党委书记陈凯介绍,在社区党委出面协调下,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车棚顺利完成选址和建设,电力部门也为便民车棚安装了电表,并为居民提供了更为便宜的“平价电”,约0.5元每度电。
天津市住保中心维修资金使用部沈红娜说,为了更好解决社区充电桩建设难的问题,积极探索使用小区房屋维修资金是一条有效途径。社区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在征集全体居民意见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解决这一问题。
多位专家建议,下一步应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安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
综合新华每日电讯、北京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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