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扬州市公安部门对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因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统一安排,毛某宁被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提醒大家:心存侥幸,造成病毒扩散,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扬州公安
本期编辑:李娜、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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