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住建委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自8月5日起执行。
据了解,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北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北京保持从严调控,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社
记者:郭宇靖
监制:周年钧
编辑:王朝、李昂
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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