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蔡蕾)8月13日,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大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走在了全国前列,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在推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当前人民法庭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
游劝荣强调,要扎实开展好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抓好监督落实;要以决定为指导,细化具体措施,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要以办案为抓手,持续提升基层法官素质和能力;要研究决定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解决。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