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讯 近期,针对市民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及时进行了权威回复。
市民朱女士:我户口在武汉黄陂区,毕业后一直在外省工作,在工作地生育了一小孩,现在要办生育情况证明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黄陂区卫健局:生育情况证明由户籍所属街道相关处室开具,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小孩出生证明。
(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