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辟谣

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16:57 来源: 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互联网日益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然而,侮辱谩骂、散布谣言、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出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

随着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出现,值得引起重视。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网络保护”章节,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杜绝网络欺凌,已成为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十分关切的话题。

人格尊严受侵害

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威胁恐吓是通常形式

不久前,一名初中生在网络上遭诽谤的事件引发关注。

13岁的佳佳(化名)因为和同学发生误会,被辱骂、污蔑“交往多名男友”的不实信息出现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并迅速传播。为了删除文章,佳佳被迫支付了2000元删帖费,最终变得厌学并患上抑郁症。

据警方调查,助推欺凌事件的是一家编造虚假信息以吸引流量、进而借机敲诈的公司。判决书显示,公司负责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令人担忧的是,涉案成员均为00后,作案时刚刚成年。

编造负面新闻,丑化和攻击他人,并引来网友围观、起哄、谩骂,是网络欺凌发生的通常形式。据介绍,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除了在网络上进行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外,有的不法分子还会不当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者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除了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网络欺凌甚至有可能给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侵害。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说,种种行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对这类犯罪,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

“真空”地带须关注

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和乱象的影响

近年来,网络欺凌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网络欺凌的出现,包括心理、技术和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原因。

从心理层面看,网络欺凌的施暴者往往是在宣泄内心的不良情绪,以人格侮辱、攻击谩骂甚至人身威胁等方式伤害别人。家庭监护上的缺失,也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实施或遭受网络欺凌。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家庭名义上为父母双方监护,但父母忙于工作,未成年人由祖辈抚养或其他亲属照顾,实际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有些家长对孩子使用网络的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对涉及子女的网络欺凌行为不知情。

一些网络平台存在的“真空”地带,从侧面助长了欺凌行为。网络空间的匿名性特征,一方面使得青少年的网络社交缺少了监督,减轻了实施欺凌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提供了多样化的实施平台。尤其是近几年来自媒体的兴起,加剧了侮辱诽谤等不良现象的传播。

调查发现,相对于传统的线下侵害,网络侵害的影响范围较广、持续性更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大。有些线下欺凌行为,通过视频、图片上传网络会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有些恶意传播者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伤害更大更持久。

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就涉及严防网上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现象形成不良导向、扭曲青少年价值观,坚决查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

“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各种乱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未成年人保护亟须回应的时代命题。”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网络空间受到侵犯时,通常带有损害扩散迅速、受害范围广泛、受害时间持续、受害人数众多、受害方式隐秘等特点,根据以往的经验,既需要强调各方齐抓共管、各履其职,也需要有常态化的机制和制度予以保障。

群策群力共护苗

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对网络欺凌“零容忍”

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近年来,自国家到学校,从修订文件到出台法律,都彰显出打击网络欺凌的决心和魄力。

2020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此外,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针对校园欺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其中明确应当制止学生“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强调对欺凌行为“零容忍”,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

“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问题,事实上在法律层面的态度是明确的,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有明确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认为,目前在这些法律规定的落地上,既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细化标准,落实责任,也需要相关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操作层面加大投入,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比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出现网络欺凌的情形,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在制止这些欺凌行为的同时,也防止这些相关信息扩散。”

青少年遇到网络欺凌如何应对?宋英辉建议,要及时向家长或信任的人求助,把遭受网络欺凌的情况告诉父母或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向任课老师、心理老师等寻求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可以要求网络平台采取相关措施。

“如果不愿意把遭受欺凌的情况告诉身边的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拨打求助热线、举报热线,比如检察机关12309平台就设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宋英辉还表示,从网络治理的角度来说,还要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多个层面的教育来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引导他们科学应对网络欺凌,防止侵害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对此,司法机关提醒,当侵害者试图实施进一步的侵害行为,或者要求见面时,青少年要予以拒绝。当前,各社交平台都提供了屏蔽、静音或举报欺凌等功能。如果欺凌发生在社交平台上,青少年可以拉黑欺凌者,也可以向平台举报欺凌行为。此外,尽量保存遭受欺凌的证据材料,比如社交媒体上的聊天记录和相关帖子的截屏,以便于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惩处实施欺凌行为的犯罪分子。(记者 张璁)

【责任编辑:李琛】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