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董星星 实习生张照)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年过六旬的张婆婆(化姓)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官调查发现,三个孩子各有难处,经过反复工作,最终根据三个子女经济状况促成调解方案:长女和小儿子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二女儿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今年64岁张婆婆育有一子二女,2006年,张婆婆的老伴王爹爹因中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张婆婆自身患有癌症,常年吃药打针。除了两个女儿偶尔给医疗费和生活费,家庭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经济非常困难。今年6月,张婆婆通过司法援助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仓埠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此案是一起家事纠纷,只有化解矛盾,挽回亲情,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与张老太的子女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两个女儿均表示自己一定会尽能力赡养父母。
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张婆婆的小儿子王某此前和母亲发生矛盾,加上婚后生活压力大,经济拮据。经过法官耐心释法,王某表示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
最后,法官结合两位老人及其三位子女的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促使四方达成调解协议:长女和小儿子王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次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张婆婆很满意,在村委会当场签下调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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