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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依法治军”的丰富与拓展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07:47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依法治军”称谓的历史轨迹(下)

□ 张建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升到“强军之基”的高度上,对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基本内涵和目标任务等,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创新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使之成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

随着党中央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国家与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务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依法治军的内容也更加具有整体性、全局性、统一性。

在2013年11月和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上,专门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全面部署,使国防和军队建设与改革上升为党的意志和国家行为,这对加强法治与改革的密切关系,赋予依法治军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意义重大。特别是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一个章节、六个段落,以党的重要文献形式将依法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并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标题下,明确作出在新形势下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并专门论述了如何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问题,充分表明国家法治建设与军事法治建设同为一个有机整体。

2014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军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依法治军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习近平主席还强调指出,整个国家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赶不上趟了。

2015年2月,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篇体现了习近平主席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

《决定》首次明确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确保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坚强保证。

《决定》坚持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分别从完善军事立法、严格军事执法、改善军事司法、增强守法和法治教育等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具体任务和要求,从30多个方面明确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具体举措。

不断赋予依法治军新内涵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主席到原第13集团军视察时强调,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同年5月,中央军委颁发《军队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17年,习近平主席的“三句话”在原先“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基础上,又扩展为“四句话”,即增加了“科技兴军”。

2017年4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对新调整组建军级单位的训令中提到,“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聚焦能打仗、打胜仗推进各项工作”。在同年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同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四句话”予以重申。

2018年2月,习近平主席到驻四川部队某基地看望慰问部队官兵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备战打仗,加快创新发展,全面提高履行使命任务能力,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同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不断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加快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作战体系,推动人民军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推进,强军事业展现许多新气象新作为。新的一年,要继续以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为引领,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

2020年,“四句话”又丰富和扩展为“五句话”,增加了“人才强军”的表述。最早出现“人才强军”的正式表述,是在2020年春节前夕,习近平主席视察探望驻云南部队时提出来的,体现了强军布局不断拓展变化,内涵日益丰厚。

从理论上分析,政治建军是立军之本,改革是强军必由之路,科技创新是核心驱动,人才资源是强军兴军的宝贵战略资源,依法治军是强军之基,共同托起强军之“强”。

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举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就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了新的战略筹划和安排。要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全面推进军事理论、军队组织形态、军事人员、武器装备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确保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目标任务。

同年10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再次指出:“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

构建依法治军理论体系

2020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国防法充实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现了相关重大政策制度改革成果,并对部分文字表述作了调整修改。其中,第二十四条是新增设条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强军事训练,全面推进军事理论、军队组织形态、军事人员和武器装备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作战体系,全面提高战斗力,努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这是首次在国家法律中写入“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

这表明,依法治军作为治军方略已经写入我国基本法律之中,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关于强军思想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论述精神的具体体现。

在新时代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是明确的: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根本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依法治军的基本依据;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事务的各项工作是依法治军的调整对象;把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事务纳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轨道,逐步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军守法的良好局面是依法治军的目标;军事立法、军事执法、军事司法、军事法治宣传教育、军队法律服务和军事法学研究等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一个协调发展的军事法治建设体系,是依法治军的应有之义。

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毛泽东关于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思想,是依法治军指导思想的萌芽;邓小平关于军队制度化建设的思想,奠定了依法治军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江泽民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军并赋予其科学内涵,标志着依法治军指导思想的形成;胡锦涛在新的形势下关于依法治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丰富和深化了依法治军指导思想;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依法治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确立了“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治军方略的有机统一,为构建完整、系统的依法治军科学理论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系中央军委法制局原正师职法制员)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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