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日前,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下,福建省18家法院对37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60名被告人定罪处刑。
据悉,这37起案件中的被告人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开奖号码、外汇投资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银行卡转移诈骗款等帮助手段实施犯罪行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电信产业迅猛发展,利用通信工具及互联网等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且作案手段演化周期加快,隐蔽性迷惑性强,波及人数多,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并催生、诱发大量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中心的犯罪产业链,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对此,福建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有效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统计,2020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24件3435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6亿元,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