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8月19日讯《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修订!19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内容发出通知。
修订的内容包括: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中第九条“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修订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WF-2020-K7201-02)示范文本中第十条“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修订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新修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启用。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整理:长江日报记者贺方程 资料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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