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严防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拖瘦”“拖垮”企业,汉江中院出台这些细则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13:57 来源: 极目新闻

通讯员 吴涛 王淼 秦笛

为确保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同时督促涉企案件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湖北汉江中院结合辖区发展实际出台了《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实施细则》。

《细则》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于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审判管理全过程。在立案阶段,工作人员会指导涉案企业填写《涉案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并根据涉案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其选择更为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同时,工作人员会认真审查企业材料,全面了解争议焦点,对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初步评估,做好标注提醒,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统计表和评估表均会随案流转。

在保全阶段,工作人员因案施策,采取对被保全人利益造成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审理阶段重点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可能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入副卷。执行阶段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司法公开时,重点评估案件信息公开可能对企业的商业信誉、商业机会造成的影响,避免公开行为给诚信经营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细则》还要求从严控制审限延长等情形的审批,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而“拖瘦”“拖垮”企业。同时,还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纳入案件评查及绩效考核,对细则落实不力的案件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予以问责。

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表示,在省委、省法院部署指导下,汉江中院将结合两级法院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继续完善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以公正司法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