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监控截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泽宇
同楼层的邻居多次将生活垃圾放在公共楼道,陈女士(化姓)几次提醒未果,双方发生冲突。警方介入后,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书,但陈女士心情仍难以平复,她表示,将对邻居提出民事诉讼。
陈女士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一小区已居住5年,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今年以来,邻居郭女士(化姓)经常把厨余垃圾、外卖餐盒扔在门外的公共楼道。
“最近天气炎热,垃圾都发出异味了,我一开门就能闻到。”陈女士称,她多次提示对方及时清理,但没有效果。
8月8日,小区即将开始封控管理,陈女士便在郭女士家门上张贴了一张告示,要求对方及时清理垃圾。当天下午,郭女士看到了这张告示后,从门上撕下来,在楼道内,两人发生激烈争执。
陈女士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郭女士返回家中,再次出门时,手里拿着一把菜刀,走到陈女士家门前按门铃,朝着大门砍去。
“当时,我听到类似砸门声,于是开门查看,才发现她手里拿着菜刀。”陈女士告诉记者,开门后对方的菜刀仍在挥动,她赶紧转身从屋内随手拿起一根棍子进行防卫,两人在家门口纠缠了一下,她便关上了门,随即报警。
接警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关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到派出所。
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民警现场口头告知此事属于邻里纠纷,对他们进行口头教育和劝导,现场没收了双方菜刀和棍子。
19日,民警通知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双方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书,同意互相道歉,且互不追究对方的治安违法行为责任,但保留追究对方民事责任的权利。
事后,陈女士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这种“各打50大板”的结果,她没法接受。她称,自家大门被破坏,将对郭女士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郭女士来到了陈女士的家门口,已经属于非公共场合,侵害正在发生时,如陈女士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侵害方没有达到轻伤,那么她行为被界定为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由于双方的冲突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一般会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但根据郭女士的行为来看,陈女士开门后,她的持刀威胁动作并未停止,已达到行政处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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