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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所有在鄂企业同享司法红利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08:05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 通讯员 段军霞

“被负债”超千万!

收到判决时,湖北省随州市一民营企业负责人很绝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时发现,借款人存在借新还旧、虚构借贷法律关系、制造资金走账假象并胁迫受害公司担保的情形,遂依法提请抗诉,帮企业挽回损失1146.05万元。

这是湖北检察机关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中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要求,湖北检察机关围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其中包括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在内的7个专项。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发展仍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将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用力当好‘护航员’,让所有在鄂企业同享司法红利,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贡献检察力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说。

检察长领衔的“1号工程”

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涉市场主体的立案监督工作;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希望审慎适用强制措施……

今年2月5日,湖北10余名企业家走进省检察院带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

针对企业家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认真研究后作出公开承诺:将依法有效行使检察职权,让各类市场主体感受到安全有保障、权利能维护、发展可预期。

为了这份承诺,湖北检察机关下足“绣花功夫”。

2月2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出台,包括5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同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方案》制定下发,要求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1号工程”,“一把手”带头抓、负总责。

湖北检察机关纷纷制定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全力攻坚。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辖区219家企业送上《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200条》、“检企直通车”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大礼包”。

湖北130个检察院762名院领导干部定点联系1865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2042次,全面掌握企业司法需求。

湖北省检察院建立起专项检察活动周小结、月研判、季总结制度,对已完成、推进中、未完成的任务分别用红黄蓝色进行标注。

“我们采取定期通报、公开红黑榜案例、晾晒重点业务数据等硬措施,评优促差,倒逼工作滞后地区改进短板弱项。”负责统筹此项工作的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利国说。

湖北还将“1号工程”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检察院工作考评和检察官个人业绩考评,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商,对梳理出的问题倒排目标期限,精准整改。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基层院、每一位检察人员,推动形成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在局中的工作氛围。”闫利国说。

破解痼疾的“7个专项”

“检察院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让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吃了不懂法的苦头,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8月10日,曾任福建一公司财务总监的任某“隔空”等来了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取保候审的任某一直负责公司运转。基于他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为保障企业发展,黄梅县检察院讨论决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这一决定的背后,有着温暖市场主体的司法政策。

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从“小切口”入手谋划了7个“小专项”,其中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排首位。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8511件,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751人、不起诉499人。

七个“小专项”推动“大作为”,直指侵害涉市场主体行为“要害”。

涉市场主体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办理案件64件,涉案金额14637万元。

涉市场主体立案监督专项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监督立案67件76人,撤案57件60人。

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清查“挂案”94件,已清理办结46件。

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办理相关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16件,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26件。

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对接收的1311件申诉案件,均按程序依法办理。

司法惠企的“8项机制”

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有一条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

“别看这通道小,却可以实现对受理的涉市场主体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控等功能,实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黄陂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国媛说。

案件承办检察官看到“涉营商”标注后,会优先审查、提讯。受理律师申请阅卷后,检察机关当日提供免费电子光盘。

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效率大大提高的,不只是黄陂区检察院。

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快速流转涉市场主体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5228件;运用“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为律师代理涉市场主体案件提供阅卷2341次。

暖心举措,在湖北检察机关随处可见。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人手一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示函”。

这份“提示函”的内容,与湖北省检察院创新推出的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关键从业人员批捕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快速办理机制、制约监督机制及审查听证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系等8项工作机制紧密结合。

“办案中如何保障8项机制有效执行,我们探索并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提示函’。”潜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伟说。

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对市县检察院备案的195件涉市场主体重大案件纳入专项管理,逐案采取风险防控措施。

湖北省检察机关适用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1039件;对862件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审查听证,其中58件由检察长主持听证;向市场主体当面释法3370件次,成功化解重复信访案件18件。

“结合专项检察活动,我们将不断提高涉各类市场主体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抓好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永金说。

【责任编辑: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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