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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要进行经济影响评估、适用刑罚要“宽严相济” ,湖北省法院发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服务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44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8月25日讯 8月25日上午,湖北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规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涉企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避免因办案不当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耿珊珊 摄

刑事审判事关涉案企业的生死存亡,能否发挥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将公平正义传递给各类市场主体,直接影响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

《工作指引》分为八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经济影响评估的启动和实施,严格审查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严格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审查,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正确适用刑事政策,严格审判管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等。审判前要先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明确了涉企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启动程序,对属于涉企刑事案件的,必须在办案系统中予以标注,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并作为推进审判流程的前置程序。

全省法院在收案后7日内,对涉企人员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仅要考虑犯罪性质、主观恶性等因素,还要审慎评估羁押被告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将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协助追赃挽损等情形,作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充分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省法院将综合考虑涉案企业及涉企人员犯罪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所得退缴情况、认罪认罚情况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以及企业保护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监禁刑的适用。同时,在适用财产刑时,也要尽量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结合经济影响评估情况,确定合理的数额和缴纳期限,并明确了特殊情况下财产刑数额减免和延期履行政策。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弘扬审慎谦抑、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填补刑事审判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空白,与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领域的制度配套衔接,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体系。(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蔡蕾 梁学东)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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