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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把企业放在“C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13 来源: 湖北日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把企业放在“C位”,把办理案件的过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助推黄陂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绿色通道”

高效执结涉企案件

快立、快审、快执。近年来,黄陂法院将提升办案效率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

近日,黄陂法院快速执结安徽某钢构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某建设企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方主动将近200万元的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原告方向法院确认所欠案款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黄陂区是这两家公司的租赁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两家公司均在黄陂设有项目部或办事处。由于诸多原因,两家公司因机械设备租赁发生租赁合同纠纷,钢构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生效后,钢构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向黄陂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所欠租赁案款。

黄陂法院受理此案后,着眼于辖区经济发展大局,明确沟通为主、强制为辅,平等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组建微信群,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使得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告方于今年7月28日主动清偿所欠债务,原告方自愿放弃相关利息,该案仅耗时22天就圆满执结。

涉企案件

慎断慎判加强沟通调解

针对涉企案件,黄陂法院树立“谦抑、审慎、善意、衡平”的司法理念,对企业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房东和承租企业因为租金和搬迁问题发生分歧,承办法官没有就案断案,而是主动帮扶,帮企业找到新厂房,将一场纠纷化为无形。

陈某系武湖金都工业园某厂房业主,王某系武汉某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3月,王某承租了陈某面积为1000余平方米的厂房,同年12月初,因经营范围扩大,王某欲另租厂房。王先生和陈先生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因租金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王先生认为,此前厂房设施故障影响了前期的生产活动,租金应酌情予以减少。陈先生担心王先生拖欠租金而自行搬走,便想办法关闭厂房大门。2020年1月10日,王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生产经济损失。

“本案并不复杂,就是一个‘气’字,如何让双方消气是关键。”黄陂法院武湖法庭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2020年4月15日,王某和陈某在工作笔录上签字确认搬迁时间、付清所欠租金等事宜。承办法官还四处联动武湖街道各部门,帮王某重新选择了一处厂房。不久,王某搬迁完毕,陈某顺利验收并收取了租金,双方皆大欢喜。

“五项机制”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黄陂法院紧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三项指标,健全“五项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精心精准司法服务。

一是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有效运用执行和解制度、“活封活扣”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二是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堵点”,完善部门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今年上半年,该法院办理涉企案件2453件,平均缩短审限15天。

三是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提请黄陂区政府成立黄陂区破产工作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等方面问题。

四是健全司法与企业互动机制,召开涉诉涉执民营企业座谈会,并针对企业需求实际,常态化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走访辖区,为企业高质量提供司法保障。

五是健全涉营商环境案件投诉及处理机制。该院在督查室成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专班,对相关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登记建档、跟踪督办、追责问责,确保企业在诉讼过程中遇到问题有渠道反映、能及时处理、可收到反馈。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磊 通讯员 邱舒 张本立 实习生 贾艳)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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