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民政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 不再审批三类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21:4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8月27日电 中国民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坚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益属性,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并将按相关要求不再审批三类校外培训机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中国民政部在通知中称,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是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职责。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意见》关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不再登记新的上述培训机构;要按照《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要求,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制转为审批制后的登记工作。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行。各地民政部门要配合教育等部门,从严审查各类培训机构的章程,坚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益属性,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严格管理措施,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财务抽查、信用管理和执法监察,对于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侵占私分校外培训机构资产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情形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民政部表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民政部门将在依法依规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完)

【责任编辑:刘建维】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