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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1+4”政策体系 5年引进培养50名战略科学家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8日07:1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李碗容)8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1+4”系列文件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

“1+4”政策体系中,“1”,即由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为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4”,即聚焦人才发展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财税金融支持、土地资源配置等4个方面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1+4”政策体系提出“三大目标定位”。一是努力塑造湖北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二是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创国家实验室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提出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成交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研发机构比重等5项指标实现倍增。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提出,建设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湖北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资助;大力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加快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以及“光芯屏端网”和绿色低碳等领域重大创新产品应用。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提出,对单项投入使用经费达50万元的横向项目,考核评价时可视同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概念验证中心,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按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实施院士专家引领高端产业发展行动,建设院士专家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推动院士专家科技成果在鄂落地转化等。

《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近5年引进培养50名战略科学家、500名创业领军人才的阶段性目标,并提出对在湖北自贸区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政府补贴等改革措施。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