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新华社发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31日讯(记者朱建华)多位网友反映,《民法典》实施后,为何不动产权证书上写的仍是《物权法》?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自然资源部近日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应。

自然资源部相关留言互动。 图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截屏
有网友在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的留言中反映,今年6月办理了一项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开具的证书上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这让其很疑惑: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为何6月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仍写着《物权法》?这是否会影响登记证明的效力?

另一网友在留言中表达了同样的担心:《民法典》施行后,不动产权利证书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表述,是否不严谨?是否会影响使用?
另有网友在给自然资源部的留言中建议,请对不动产权利证书首页上的表述予以订正。
对此问题,自然资源部通过其官方网站进行了回复:今年4月已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电子和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为何有的证书证明上写的仍是《物权法》?自然资源部在回复中解释,为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原已印制的存量证书证明可以继续使用至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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