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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双向交流,只为寻求加强校园环境整治的“双赢”之路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21:49 来源: 阳新检察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9月1日,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绪新一行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校园环境整治等问题,与该局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

据了解,今年6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该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仍存在个别商户从事烟草销售、违法销售“三无”有毒玩具产品、无证经营等现象。遂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商户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上述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对多家违规经营的商家进行处罚,目前整治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问题上,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你们的监督将有利于促进我们更好履职。”“这次交流加深了我们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了解,学到了不少东西……”交流过程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介绍了股室的工作职责,执法流程以及执法依据,并表示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该院未检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程序的新变化,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和执法目的。随后,双方围绕当前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商议对策,制定下阶段工作方案。

“涉及未成年人成长的事都是天大的事,公益诉讼不仅是检察机关的事情,更需要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希望在我们的紧密协作下,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为孩子们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结合交流情况,肖绪新说道。(柯美中、肖绪新)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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