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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减免记分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4日10:06 来源: 北京日报

市交管局昨天发布消息,符合“学法减分”条件的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减免记分。

据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北京司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模块,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公益活动时长为1个小时,参加活动的司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人“学法减分”模块现场签到和签退,活动完成后,还要进行为期2日的公示,如果没有他人提出异议,可减免1分。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可自由选择减免记分途径,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交管12123”APP平台将自动审核驾驶人报名资格,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记者从交管局获悉,按照规定,能够实现“减分”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主要包括文明交通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两种形式。活动时,一旦出现签到、签退不通过的情况,也无需紧张。市民在签到、签退前要选择手机信号良好,且光线充足的地点提高签到、签退成功率,万一不成功,可与现场民警确认审核。

报名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成功后,在活动开始前1日,驾驶人可以通过学法减分平台申请取消,每个记分周期内允许取消两次。对于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当前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警方强调,有7中情形司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分别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记者 安然)

(原标题: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减免记分)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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