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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0年,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迎来优化调整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23:27 来源: 人民网-浙江频道

人民网杭州9月8日电 (张丽玮)记者今日从浙江省渔业厅获悉,9月10日,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新规将正式实施。优化调整后,浙江沿海15条主要公共航路将呈“三纵六横”格局,构建起相对科学合理的航路和渔区界限,从源头上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

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浙江航路优化调整按下“重启键”

浙江是海洋大省、航运大省、渔业大省,海域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沿海海上货物运输、渔业捕捞、旅游休闲等海洋活动频繁。

“近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带、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浙江沿海通航环境和船舶通航规律发生了重大变化。”浙江海事局副局长梁永铭介绍,随着浙江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沿海通航环境日趋复杂,尤其是商渔矛盾愈加突出。近五年来,浙江沿海发生商渔船碰撞重大等级事故2起、较大等级事故11起,造成重大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

此前,浙江沿用的是2001年发布的《关于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锚地的公告》,距今已20年之久。

为着力消除浙江海区航线纵横交错、船舶通航密集带来的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隐患,适应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新形势,海事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地市政府于2019年就启动了沿海航路优化调整工作。

航路调整后,对浙江港口的发展有何好处?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副主任丁武雄介绍,沿海主要公共航路调整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为服务浙江港口发展。此次航路调整对港口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有利于提升船舶进出港通行效率,有利于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有利于浙江港口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为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航路设置方面,此次调整充分考虑浙江沿海航路与上海船舶交通流衔接问题,不仅设置了3条纵向主航路,还结合浙江沿海至长江口船舶通行实际需求,设置了3条支线航路,最大程度满足浙江沿海港口船舶进出长江需求,为浙江港口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夯实基础。

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三纵六横,15条主支航路适应各类船舶需求

为从源头上改变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的不利局面,浙江海事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对浙江沿海交通现状、渔业生产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广泛听取沿海地市、港航企业、科研院校、渔民代表等意见,统筹考虑各方利益需求,经科学论证、省政府专题协调研究,最终形成了此次公告的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调整方案。

优化调整后,浙江沿海15条主要公共航路将呈“三纵六横”格局,即由北接上海、南连福建、自西向东纵向分布的“外航路”“东航路”“西航路”,和东西横向进出浙江港口、分布于“舟山北部、舟山中北部、舟山中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台州湾、温州港及乐清湾”6个港口密集区的6条进出港航路组成。

“目前,‘西航路’主要服务的是5千吨级以下的船舶、‘东航路’主要服务万吨级船舶、‘外航路’主要服务3万吨级以上船舶。船舶大小不同,对航行安全所需要的安全水域也不同,大船走大路、小船走小路。”浙江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丁敏强介绍,海上航路宽度的设置跟公路车道设置要求相似,在设置航路宽度时,从2至6海里不等,有宽有窄。

此外,此次调整在设置航路宽度时还考虑了地理环境因素以及船舶通航密度与流量。如,船舶流量越大、密度越高的地方,需要更宽的航路来满足船舶并行作业或避让要求。

此次航路调整,将有效理顺浙江沿海船舶交通流,改善浙江沿海通航环境,同时配套实施船舶航行行为的规范引导,可构建起相对科学合理的航路和渔区界限,从源头上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

浙江海事局提醒广大船舶船主,应根据本船特点和目的港,参照最新航海图书资料,科学合理地选择航路。途经浙江沿海的大型船舶建议优先选择外航路,从海礁东侧通过。

【责任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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