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黄革飞 郭姗姗)借托管之名对学生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虚构原价“假打折”、 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的广告……这些行为,都将面临处罚。9月14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双减”决策部署,切实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自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培训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学科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同时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14个方面的内容:未经审批和注册登记开展校外培训;超范围开展培训;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虚构培训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虚增培训时长等价格欺诈行为;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以各种名目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违反非营利性原则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牟利及代收费余额未及时结算退还;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办学成本未明显变动情况下大幅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借托管之名对学生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商业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未全面履行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合同义务规定以及违反合同监管规定行为;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实施教育培训行业垄断行为;其他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将持续至11月底,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规范三个阶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各学校及培训机构,通过明查暗访,走访学生和家长收集问题线索,注重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通过12315投诉、信访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同时,省市场监管局还将适时派出督导组掌握工作进度,实地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