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贵州男子窦某曾在表兄弟余某的煤矿上班,他自认为在煤矿工作导致尘肺病,而余某对此未妥善处理,心生不满酒后用刀将余某砍伤。2021年8月12日,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裁判文书网显示,2021年2月13日下午,贵州省盘州市一男子窦某在见到煤矿老板余某后,大喊“我要你的命”,并持菜刀向余某头部砍去,致余某左侧颞部头皮开放伤并头皮缺损。经鉴定,余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伤者余某陈述(来源:裁判文书网)
被害人余某表示,窦某曾在自己的煤矿上班,后来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要求赔偿。“当时公司的答复是让他去做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尘肺病,公司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公司还承诺检查费用都由公司承担。但是他去检查过几次,都没有什么问题,至今也没有将鉴定结果拿来公司,所以公司不能认定他在煤矿井下作业期间得了尘肺病。并且,去年窦某在另一公司的煤矿上班,如果他有尘肺病的话,肯定不能去上班,因为上班前要体检的。”余某还提到,因为考虑和窦某是亲表兄弟关系,三次共计给了窦某8万元。

被告人窦某供述(来源:裁判文书网)
被告人窦某被抓后则供述,自己用刀砍余某主要是因为在煤矿上班得了尘肺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余某没有处理好,所以怀恨在心。窦某还称,自己伤人当天大概喝了六两白酒,现在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当地法院判决结果
2021年8月12日,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认为,被告人窦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综上,依法给予被告人窦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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