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刘晨玮)9月15日,记者从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将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与修订前相比,条文从72条增加至132条。其中,明确提出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六位一体”保护网络。此外,由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截至7月,市、区两级已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前,领导小组共有34家成员单位。
未来,将加大专业支持,大力培育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组织,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资源链接、社会观护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此外,还将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度,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组织实施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各区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重要事项,并将不定期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职责不明,履职不力,互相推诿等问题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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