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田第潘)为使女友驾驶的车辆靠边停车,坐在副驾驶座的男子孙某拉拽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冲撞路边行人,致其伤亡。9月17日,记者从武昌区检察院获悉,孙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20年7月的一天,孙某开车去接女友上班,接到女友后,为让女友练练手,孙某让女友开车,自己在副驾驶位上进行指导。
途中,因道路拥堵绕行,双方发生争执,心生不快。当车行至武昌区兴武路与兴国南路路口时,孙某见女友未按规划的路线左转,而是继续直行。孙某就用手将方向盘向右拉了一下,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将行人撞倒,同时撞倒路边交通指示牌,牌子又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砸坏。
2020年8月,被撞的行人因此次交通事故身亡。此外,经鉴定,孙某造成车辆损失56000余元。
事发后,孙某主动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出警。到案后,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同时,孙某积极对被害人家属和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
2021年2月,公安机关以孙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该案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3月24日,武昌区检察院以孙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日前,武昌区法院以孙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检察官表示,在公共道路上,拉拽驾驶者方向盘的行为具有极大的隐患,随时可能危害道路上及其周边的人车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司机在驾车过程中要保持良好心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遇事冷静处理,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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