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为道德之本。为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传承中华孝文化,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近日,咸宁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开展“香城孝子 香城孝媳”评选活动。
根据评选要求,评选范围为年满18周岁的咸宁市民,且评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与时俱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敬父母、长辈,家庭和睦,事迹突出,感人至深,在所在单位、企业、村(湾)、社区(小区)、乡镇(街道)范围内有较高的知晓率、有口碑、有影响、传递正能量;义务赡养、扶助社会老人或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奋工作,事迹突出,深受公众敬佩。
据了解,“香城孝子 香城孝媳”评选活动共分为组织推荐、考察评选、公示、表彰四个步骤进行。9月18日—9月25日,县(市、区)各推荐、报送4名孝亲敬老事迹突出的候选人(其中2名孝子、2名孝媳),并于10月14日(重阳节)在咸宁市第二届亲亲邻里节暨孝亲敬老“九九重阳节”活动中,对咸宁市“香城孝子 香城孝媳”当选者进行表彰。
“开展的‘香城孝子 香城孝媳’评选活动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咸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评选的过程也是宣传孝子、学习孝子的过程,旨在推动让更多人学孝子、践孝行,努力使中华民族养老孝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