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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陈月华同志学习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5日18:55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龚丽雯 冯梅英

2021年4月25日,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陈月华同志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她48岁的春天。噩耗传来,与她并肩办案的很多同事都震惊了。他们大多都不知道,陈月华此前已经与病魔抗争多年,但坚强的她,却很少与人说起她遭遇的病痛折磨,依然坚守在执法办案的岗位上,去上海等地做化疗都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直到离世,她仍然是所在部门办案最多、质量最好的检察官。

从检20年,陈月华先后在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反贪局、驻所检察室,宁德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未检办、第六检察部等岗位工作。她指导并参与的失足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指导基层检察院创立的“红树林”“金贝壳”“安小检”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正在发挥重要作用。她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嘉奖5次,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在今年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对陈月华进行了嘉奖。为弘扬和学习陈月华的先进事迹和精神,日前,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号召宁德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陈月华同志学习。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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