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疏散通道被封无人管,商铺3年难出租,街道和职能部门推诿不管被曝光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5日19:43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实习生 张李

疏散通道被封无人管,商铺3年难出租,针对村民投诉,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和区直相关职能部门“推脱绕”;商铺电费收取过高,商户向相关部门反映,职能部门回答管不了。9月24日晚,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主办武汉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全媒体监督类栏目《电视问政:每周面对面》播出第六十二场,曝光了江岸区“六项治理”不力问题。

疏散通道被封无人管

【暗访短片】

江岸区兴业路石桥花园10栋是个商住两用楼,楼下5层为商业体。2018年5月,一些村民取得了该商业体的部分物业经营权。次年4月,商业体正式移交后,村民们招租时发现,他们所拥有的商铺根本无法出租,因为商铺办不了备案证。一个主要原因是原规划图中的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被封,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无奈之下,2019年11月,村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投诉。江岸区消防大队回复,要求封闭疏散通道的业主将原始规划中的疏散通道予以保留、恢复;区建设局也回复,施工单位存在将部分原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封闭改造的情形,并向区城管局去函,但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认为并不存在违建。

针对村民们的反复投诉,江岸区城管局于去年5月18日、6月9日两次在投诉平台上回复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铺装修施工应当向建设部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并要求石桥集团督促装修单位将安全出口疏通。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则表示,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已向区规划部门去函 。

截至今年8月9日,3年来村民们多次投诉,得到的是塔子湖街道相同内容的回复:“未发现新增违法建设情况”“不存在占用公共区域及占用公摊面积的情况”“可免于规划许可”。

【问政现场】

涉及问题,每个部门都有理有据,解释来解释去,就是不解决问题,江岸区有首问责任制吗?问政现场,有市民犀利提问。

江岸区长余志成表示,村集体对商业体有管理的责任,但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对违法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放任不管,塔子湖街道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面对群众的诉求和3年反映的情况行动迟缓、处置不力,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管理不力,对相关问题了解不细,调查不深入。下一步,江岸区将对短片曝光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全区进行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

商铺电费收取玩花样

【暗访短片】

在江岸区京汉大道经营餐饮的罗先生反映,一直以来,商铺的电费收取得过高。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显示,五年租赁期内,电费的收取标准为1.5元/度。对此,不少商户表示,这电费不仅收得高,还收得不明不白。

今年5月,商户们得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降低电价收费措施后,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投诉。很快,物业公司调低了电费,但在发票上多出了一项物业附加费。物业附加费包括外围街区广场建设与亮化、水电费开票税金、电力增容、供电系统升级改造、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罗先生表示,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按35元/平方米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就不应该搭车收取物业附加费。到了今年8月份,他发现,就他们一家的物业附加费没了,但电费需限量充值。

9月8日,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公开征集受理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的公告。其中包含以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问题。

据此,商户向相关部门反映,职能部门回答管不了。

【问政现场】

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杨振华表示,电费是不可以捆绑收费的,虽然签署了协议,我们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正。接到投诉,首先我们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要主动进行沟通,短片反映的问题确实有推诿的情况。

江岸区长余志成回应:“短片曝光的问题并不是违规收取电费的问题,而是物业增容费不应转嫁给承租户的问题,这说明了我们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宣传政策不到位,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确的判断,把违规收费给减掉。”

【责任编辑:郭蔓】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