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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办事指南”上门,为托育事业当好“店小二”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17:33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27日讯(记者余丹夏 通讯员干坤涛)“托育机构如何筹建、申报,机构成立有哪些具体流程,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科学育儿有哪些关键知识点?”9月26日,一场围绕托育的头脑风暴在江汉区妇幼保健院举行。江汉区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负责人带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社会福利事业中心的负责人,拿着办事指南,来到江汉区妇幼保健院,上门当起“店小二”,为全区托育行业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现场解读政策,近距离交流。

与会人员围绕托育工作开展头脑风暴。长江日报记者余丹夏 摄

“每位上台进行解读分享的领导请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持人话音刚落,五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依次上台分享,他们打开PPT,没有长篇累牍的理论阐述,而是简练解读托育机构的责任和办事路径,直截了当理清权责,不到1个小时,江汉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托育机构的营业资格范围、应急救援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托育机构健康管理方面,给在座的从事婴幼儿健康及托育照护服务的机构负责人现场讲解答疑,为托育机构工作办事指明清晰路径。

江汉区相关负责人现场表态,支持多元发展,鼓励民办幼儿园往下延伸,开设托管班,解决2—3岁婴幼儿的入托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为居民提供就近可及的托育照护服务。

“随着全面二孩、三孩政策实施落地,广大家庭在婴幼儿照料方面的刚性需求日益凸显,越来越多家庭有了婴幼儿托育需求,但目前幼儿园只接收3—6岁儿童,0—3岁婴幼儿“入托无门”成为广泛社会现象,如何破冰?”江汉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一君说:“我们中心的工作就是聚焦一老一小,打通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今天我们一起上门,与托育行业人员面对面交流,就是为江汉托育事业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负责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对托育机构的保育管理、健康管理、人员培训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江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吕岚告诉长江日报记者,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健委印发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介绍,中央预算内投资适当补助,采用补助的方式,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

长江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发放的《江汉地区婴幼儿照护托育行业办事指南》对事关托育的全区各相关单位的职能、地址、科室、电话公布。“托育机构办什么事、找什么部门、到哪个科室、打哪个电话,一目了然。从两眼一抹黑到路径清晰明确,托育机构在江汉办事越来越方便了。”江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吕岚介绍,目前,江汉区取得营业执照的托育机构有11家,学位几乎都已满额,民办托育机构收费大多在每月3000元以上。江汉区妇幼托育示范服务中心属于公办普惠托育机构,预计在今年年内开启运营,拟设100个学位,招收0—3岁婴幼儿,每位婴幼儿每月收费3000元。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