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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力市场将试行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当地发改委:居民电价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13:3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姚岗 曾凌轲

9月28日晚,一份名为《湖南电力市场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试行方案》的文件在网上热传。该文件显示,当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购电均价上浮时(均价差大于0)时,上浮价差应全额传导至代理的电力用户,方案从今年10月起实施。对此,有网友担心到时候电价会上涨。9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该文件属实,但不影响居民用电价格。

煤价影响火电交易价格

极目新闻注意到,这份《湖南电力市场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试行方案》发布机构为湖南省发改委,落款日期是9月26日。

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称,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合理体现发电、用电成本,降低市场风险。

该文件称,在现行燃煤火电上网基准价格下,当全省统调燃煤火电企业平均到厂标煤单价不高于1300元/吨时,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不进行上浮,成本变动由发电企业自行消化;当平均到厂标煤单价超过1300元/吨,煤价每上涨50元/吨,燃煤火电交易价格上限上浮1.5分/千瓦时,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如煤价过高,交易价格上限上浮到最大值仍不能完全疏导火电燃料成本,超出部分的成本通过延长交易价格上浮时间疏导,交易上限价格上浮延长时间可以累加。湖南省燃煤火电上网基准价发生变动后,重新确定基准煤价和交易价格上限浮动范围。

该文件还指出,当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购电均价上浮时(均价差大于0)时,上浮价差应全额传导至代理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按照不超过0.1分/千瓦时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该方案从今年10月起实施。

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

9月29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湖南省发改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称此文件为真,受影响的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企业的电价,居民用电以及商场等单位的电价也不受影响。

极目新闻记者又致电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称未接到调整居民用户电价的通知,居民电价暂时不会受到影响。

极目新闻记者还注意到,9月27日下午,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周海兵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煤保电工作。周海兵指出,“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能源局、运行处等处室全体同志要坚守岗位,压实责任,落实定点联络责任制度,全力为发电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切实为发电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确保全省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首调定价机制有示范意义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通过文件内容看,这份文件只针对湖南省内的工商业用户,而且定价机制只适用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部分。

“根据国内工商业用电逐步市场化的进程,工商业用户的电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电通过市场化交易定价,另一部分则仍按照标杆电价定价。从书面意思来看,现在这份文件所调整的定价机制所针对的也是市场化交易部分的电价。”林伯强。“在此轮限电中,湖南首调定价机制,对于其他省份也有示范意义。这意味着在目前用电紧张的情况,可以改动定价机制允许电价更灵活的反映煤炭价格,随之上浮。不过文件也说明,虽然允许电价按随煤价上浮,但仍不能超过国家规定。”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