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重点对14种典型的消费欺诈情形进行规制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18:14 来源: 南海网

直播回放 | 为您解读海南自贸港政策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9日消息(记者 黄婷)《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下称《规定》)作为首批自贸港法的配套法规,有什么突出亮点?在10月9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邓云秀就此回答记者提问。

邓云秀介绍,《规定》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消费欺诈的小切口地方立法。目前在国家立法层面,涉及反消费欺诈的法律规制主要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各省市尚无反消费欺诈的专项地方立法。《规定》是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在反消费欺诈领域专项立法探索的制度创新。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的思路。针对消费领域欺客宰客这一严重影响海南形象和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十四种典型的消费欺诈情形进行规制,如短斤缺两、“包厢购物”、发布虚假免税或者零关税商品信息等消费欺诈行为。这些结合海南省实际的创新或细化规定,具有较强的自贸港特色和实际操作性。

另外,力求形成有效震慑。《规定》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惩戒力度,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分类分档设定处罚。同时,在行政处罚设置方面,有的突破了相关上位法的规定,有的按情节轻重综合运用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目的是为达到让不法分子既无胆量再犯、也无能力再犯的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依】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