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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发挥“头雁”效应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09:37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睢位红 赵明明

10月12日上午,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出庭支持公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

开庭前,刘明认真查阅卷宗,带领合议庭成员仔细研究分析案情,对有关证据资格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全面分析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确定庭审范围和重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刘明以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娴熟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环节衔接紧凑,并从本案发生的原因、造成的社会危害、如何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了法庭教育。

法庭上,牛晓丽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并针对犯罪事实当庭出示证据。在法庭调查阶段,牛晓丽按照庭审预案着重对被告人涉嫌罪名及定罪标准等争议点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院长、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法检两长同庭办案,极大助推了法检两院司法队伍“四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周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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