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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警深入推进温暖执法 三类违法停车先劝后处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07:5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肖舒旋)极目新闻记者昨日从省公安交管局获悉,湖北交警深入推进“温暖”执法,对于几类违法停车实行“先劝后处”,继十堰、黄冈、孝感和全省高速公路之后,武汉也将实行“先劝后处”,即在处罚前通知车主,车辆及时驶离的,就不会产生违法记录,也不会被处罚。

目前开展的“先劝后处”适用于以下3类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法停车,指驾驶人违法停放机动车或者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违法停放,是指在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停车区域范围以外的道路停放机动车,并且驾驶人不在车内的;不按规定临时停车,是指驾驶人虽未下车,在禁止临时停车路段停车,或者虽在非禁止路段停车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当交警发现上述违法停车行为后,通过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车辆信息,再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在10分钟内驶离,不会产生违法记录,也不会被处罚。如果10分钟内没有驶离,将被录入系统依法处理。

湖北交警提醒,“先劝后处”不适用于以下3种情形:在城市快速路、严格管理路段或者压占盲道、消防车通道、黄色网格线违法停车的;违法停车妨碍道路通行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需要注意的是,违法停车“先劝后处”有一个前提条件:机动车登记联系方式无误。如果手机号码变更了怎么办?湖北交警建议车主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即可快速注册登记正确的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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