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被注销了,人也找不到,我自己都觉得没希望了,想放弃了,可承办法官一直坚持说再查查……真没想到,只是几万块钱,法院这么尽职尽责。”申请人甲公司负责人孔某某说道。
甲、乙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砂带,乙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货款。后乙公司拖欠货款未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19年,甲公司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乙公司按期支付货款36000元。
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1月,甲公司向通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周继洲向乙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出乎意料的是,乙公司早于2020年12月被注销,而更让人气愤的是,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也不见了踪迹。执行陷入了僵局。
面对难题,执行干警不愿轻易放弃,一方面认真梳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多方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后经多方打听,了解到乙公司股东指定其子公司将乙公司吸收合并,并依法承继乙公司的债权、债务。为维护甲公司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详细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及其法律权利,2021年7月,甲公司向通城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申请追加第三人丙公司为被执行人,该院依法裁定变更丙公司为被执行人。
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丙公司一次性将所有欠款支付到位,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