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通讯员 万美辰
日前,武汉蔡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离婚析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跨部门联办,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在离婚协议书中增加约定条款,由放弃财产的一方授权另外一方单独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进一步优化离婚析产转移登记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这是继两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婚姻状况信息查询后,推出的又一便民新举措。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一般是双方关注的关键所在。办理离婚析产手续需要双方携带产权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方年久失联无法到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到场协助办理等问题,导致部分群众迟迟办不了证。通过此次跨部门联办流程优化,切实解决了这一难点问题,通过对离婚协议增加相关条款的方式实现离婚转移单方申请,让群众“不费心”、办事“少操心”、服务“更贴心”。
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离婚析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如有一方不愿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往往需要通过劝导、反复多次沟通、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如遇一方迁居外地,事项办理则更为困难。此次跨部门联办,切实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让群众少跑腿、办事更方便。
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单方委托申请,是蔡甸区大力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缩影,也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的具体表现。蔡甸区将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和部门联办,通过优势互补,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政务服务水平。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