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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好风气 湖北清廉家庭建设实行全域共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6日09:00 来源: 湖北日报

家庭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家庭廉洁是社会廉洁的基石。

清廉家庭建设,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

近日,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妇联、团省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清廉家庭建设进行周密部署。

为清廉家庭建设“指方向”,画出全省“远景图”

实施意见为清廉家庭建设“指方向”,倡导广大家庭成员积极构建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和健康生活情趣,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全省清廉家庭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实施意见画出“远景图”——

到“十四五”末,全省注重清廉家庭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家庭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实干兴家的意识显著增强。清廉家庭建设中党员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充分发挥,清廉家庭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彰显,家庭成员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将家风建设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怎样在全省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实施意见提出要完成好四大重点任务,即关注重点对象,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清廉家庭建设;深化清廉家庭创建,以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好风气;加强清廉阵地建设,营造清廉家庭建设浓厚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凝聚清廉家庭建设社会合力。

重点推动党员和领导干部抓好清廉家庭建设。实施意见规定,“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范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清廉家庭建设从党员家庭向普通家庭延伸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示范拓展。推动清廉家庭建设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学校、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行业各领域拓展延伸。”

每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将清廉家庭建设与家庭文化活动、家庭服务支持、家庭教育指导相融合,讲好清廉家风故事,传播清廉家教理念,激励更多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因地制宜常态化开展寻找“荆楚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培树宣传勤以养廉、廉以持家的好家庭;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共担家庭责任的好家庭;崇尚绿色生活、杜绝奢侈浪费的好家庭;革除婚嫁陋习、喜事新办简办的好家庭。

实施意见在强化正风肃纪,凝聚清廉家庭建设社会合力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硬举措。

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开展监督。“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置不良家风问题,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大对家风败坏、家风不正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效果。

为调动全社会开展清廉家庭建设的积极性,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王莉)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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