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组织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的时间与信号
(1)16时00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2)16时15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3)16时27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持续3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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